说到品牌,必须得提到商标。商标是一种标识,用简单的看法去解释,倒也可以直接说,那是平常看到的品牌的代表标识。先有注册商标,再有品牌形象,才更好让品牌深入人心。
企业在有自己品牌之前,最好是赶紧为它注册个商标,可千万别等品牌打响之后,才想到去保护它。
微信刚出来的时候并没有现在这么火,而且,在微信的发展中,其注册商标还一度有过风波。事情大概是这样的:2010年11月,一家名叫“创博亚太”的山东公司,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“微信”文字商标注册申请,指定使用在第38类“信息传送、电话业务、电话通讯、移动电话通讯等”。
大概两个月后的2011年1月,微信1.0测试版本推出三天后,腾讯公司也向商标局提出微信图文商标注册申请。创博公司提交的“微信”文字商标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示,自然人张新河对此提出异议。但是商标评审委员裁定不予核准,接着创博公司告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庭,但法庭当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。2016年4月20日,北京高院终审宣判“微信”商标案,商评委关于不予核准创博微信文字商标注册的裁定被维持。
难而在创博为了微信商标拼命打官司的时候,腾讯公司早已在2013年就取得了“微信”注册商标。
腾讯是一个在互联网领域非常成功的公司,但是在商标意识上,确把拖延症展现的淋漓尽致。
11年前,腾讯与奇瑞之间那场著名的官司就是关于“QQ”商标的争议。奇瑞QQ汽车的上市时间是2003年,为何腾讯公司没有立刻提出异议呢?当时正值腾讯公司上市的重要时间点,等到公司把上市的事务理清,挪出精力与奇瑞打官司,已经是两年后了。在被法院判决败诉后,腾讯公司几乎将“QQ”商标能够注册的全部行业类型都注册了个遍。是不是有一种后知后觉的感觉?
不只是qq微博也一样,微博是互联网上被广泛认知的交流平台。
腾讯2011年注册了“腾讯微博”商标,但2014年1月,才申请相似商标注册,而此时,“微博”商标则被新浪早早地注册成功。2014年1月,腾讯似乎如梦初醒,向商标局提出了“微博”商标的注册申请,当然不出意外地被驳回。
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企业,都应尽早注册完善自家的商标、品牌,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。不要在品牌没打响之前,或者品牌还没有名字,漠不关心。要知道,一旦品牌打响一定会吸引更多的人盯上,到时候速度一旦比别人慢,各种打官司麻烦就不说了,主要是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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